第67章 小狼 (第1/2页)
失宠的王子忧伤的蹲在一旁,看着帐篷里幸福温馨的众人,一种莫名孤独失落感涌上心头。
这个家不需要我了。
大姐不爱我了。
主人也不爱我了。
我要离家出走。
王子一步三回头的向帐篷门走去,决定只要现在有人出声挽留自己,自己就原谅他们。
可惜直到走到帐篷门口,也没有人出言挽留。
心碎的王子把头伸出帐篷门,瞬间寒风刮在鼻尖像被针刺一样疼痛。
算了!
这种天气不适合离家出走,给他们一个反省时间。
王子给自己的底线下面再画一道新底线,转过身,重新走回暖和的鹿皮毯子上。
而此时,逢山被纳什的话吸引,询问什么叫狼群出事。
纳什指着吃鸡翅的小狼崽,“头狼不死,狼崽不会独自在苔原。”
哦!
逢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,目光落在正欢快吃鸡翅的小狼崽身上.
头狼对于整个狼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,如果不是头狼出事,绝对不会把狼崽遗落在冰天雪地。
可狼群能有什么事情?
如果眼前小狼崽是出现在营地附近的狼群,预感就会有反应。
现在没有反应,就说明这只小狼崽不是那支狼群的成员。
烦躁。
皇冠领里到底有几支狼群,难不成是狼窝!
小狼崽吃完鸡翅,可能还没吃饱,凑到逢山腿边嘤嘤叫。
逢山几乎肉眼看到在小狼崽的毛发里,几只臭虫钻来钻去,刚刚没有看到,是因为外面雪地温度低,臭虫进入静止状态,减少能量消耗。
现在帐篷里温度回升,这些臭虫又活泛起来。
嘶!!
这狼崽身上有臭虫!!
别以为北极圈没有臭虫,其实环境极端寒冷,臭虫仍然能够找到生存空间,只是活动少而已。
尤其在是不爱洗澡的因纽特人,臭虫更为普遍。
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,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,一咬一片红疙瘩,可痒了,那会没钱买药膏,只能硬扛,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。
再次见到臭虫,逢山瞬间浑身难受,像是几個月没洗澡的刺挠,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。
对付臭虫,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,还用太阳曝晒过,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,太阳就更别指望了。
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,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,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。
“纳什,快给锅里加雪,狼崽身上有臭虫。”
纳什一听,连忙掀开帐篷,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,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。
“可以了。”
逢山提溜起小狼崽,在惊恐叫声中,直接按进炖锅里。
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。
护食而已?
打一顿不就好,有必要丢锅里煮。
以后可不能护食了。
不过话说回来,煮熟好不好吃?
小狼崽没入热水中,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,热水在毛发间流动,温暖整个身体。
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,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,漂浮在水面之上,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。
尤其是脑袋,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,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,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。
逢山打个激灵,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。
这才想起来,自己可以用巫术啊。
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,皮毛里才不长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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