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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路遇附骨蛆

第一章 路遇附骨蛆 (第1/2页)

永泰二十一年,春,上海县。
  
  经过了数月之久,孙亦谐和黄东来终于又回到了这个当初出发的地方,重回了大朙的怀抱。
  
  而当初留在此地,作为魏公公联络人的那位锦衣卫总旗赵祎,自也早就在这儿做好了接应他们的准备。
  
  列位,您可注意啊,是“接应”,不是“接风”。
  
  虽然按照人之常情,双谐和魏公公远赴海外这么久、好不容易才完成了任务回来,赵总旗无论是代表官方还是个人,给他们接个风,即设宴款待一下,那都是应该的……
  
  但是呢,咱也知道,这次的任务从根儿上说,并不是什么露脸的事;本身皇宫里的国宝被东瀛使团盗走就已经挺没面子的了,万一要走漏了风声,让一些不法分子觉得你紫禁城里的安保也就那样儿,然后动起了歪心思,那可咋办?再者,盗窃的后果并没有用外交手段解决,而是靠着俩江湖人物去寻回的国宝……这又算个什么说法?难道我天朝上国对这帮蛮夷这点威慑力都没有?连一件被盗的古董都要不回来?以及朝廷自己就没人了吗?得找外人帮忙?
  
  还有,就算要吃喝玩乐,也最多给你们安排在出发之前,如今你们都返程了,烲龙璧也已经在手,再去整这些节外生枝的事情……那万一东西又丢了呢?这国宝从你们手里二次丢失的罪过,可比打一开始就没找到还要大呢。
  
  我这么一分析,想必诸位看官也就明白了,指望赵总旗给孙黄二人大排筵宴什么的那是不可能了,甚至这“接应”,重点来接的都不是他们这两个人,而是那烲龙璧。
  
  您还别觉得这不近人情,给皇帝效命,大多数时候就是如此,只要你最后把任务完成了,那其他都好说,故事你怎么编都行,赏赐也绝对少不了;但要是东西没拿回来,那就是“未能完成皇命”,仅这个“失败”本身就够治你罪的,至于你们在那过程中付出了多少努力、遭遇了多少客观上的困难,这你说再多也没有意义。
  
  赵总旗和魏公公都是朝廷的老特务了,这些道理他们自然一清二楚,他俩也不跟双谐整那虚的,接头后直接就将上述那些门道跟孙黄二人挑明了,意思里你俩也别见怪,想要真正松懈下来,等回京复命后再说吧。
  
  孙黄二人听罢,稍微商量了几句,便都觉得:那要不咱俩就在这儿把东西交接给公公和总旗,京城就不去了。
  
  当然了,他俩肯定不是因为回来后没人接风、跟朝廷置气才这么说的,只是觉得继续北上实在是不值当。
  
  站在他们的角度,这笔账其实很好算:
  
  其一,找回烲龙璧的命令是皇帝在去年秋末下的,这小半年都快过了,他当初的气儿铁定已经消了,而且冷静下来想想的话,这事儿本身的确也不算大,所以很可能……此时皇帝早就把这事儿给忘了,孙黄现在去复命,并不会得到多热情的召见。
  
  其二,咱前文已细说过,双谐在“十三死肖”事件中得到的封赏对他们来说差不多也到头儿了,别的东西赏给他们,意义并不大,甚至会成为负担,所以就算皇帝最后真挺热情的要好好赏他们,结果也是带来新的难题。
  
  其三,中原套路太深,北上旅途不短;这种护送任务不仅是身体累、心更累,魏公公和赵总旗本就是朝廷的人,干也得干,不干也得干,但双谐何必为了自己并不想要的一些赏赐再去遭那罪呢?就不如在这里把东西托付给魏公公和赵总旗,还能借此做个顺水人情。
  
  于是,孙黄自己商量完之后,便去找魏赵二人说了这想法。
  
  魏谦和赵祎初听他们的要求时,本来是不答应的,毕竟当初皇帝的命令是让双谐去取回烲龙璧,而魏赵两人只是给孙黄当后勤的。
  
  但随后双谐又给他俩算了笔账,还把想好的“应对”一说,总旗和公公那心思就动了……
  
  尤其那赵总旗,他暗忖道:这俩小子说得有道理啊,都过了这么久了,陛下日理万机,恐怕早就忘了当初下的命令具体是什么了;即便还记得,只要烲龙璧最后顺利送回,陛下肯定还是高兴的,接着我们就按照这俩小子所说,把“两位少侠称自己是江湖中人、屡屡进宫多有不便,加之他们淡泊名利、不愿再受封赏,故才苦求微臣代他二人向陛下复命,还望恕罪”这套以退为进的说辞报上去,那陛下不可能会发怒啊,甚至会很感动,到时候论功行赏,不就都是我和魏公公来受着了吗?
  
  双方这么一拉扯呢,最后魏赵二人便答应下来了。
  
  这之后,魏公公和赵总旗一路护送烲龙璧回到京城,结果也确实如他们所预料的,早已淡忘此事的朱杝,在听完两人的汇报后,还真为双谐的“高风亮节”感动了那么一小会儿,并在这股情绪下大加赏赐了魏赵二人,也算是皆大欢喜,当然那就不是咱要细说的事了。
  
  咱还说回孙亦谐和黄东来这边,告别了魏公公和赵总旗的第二天一早,他俩就拉着老胡出门,开始到处闲逛。
  
  这“老胡”呢,自然就是那胡闻知了,因为在船上已经跟双谐混熟络了,后者对他的称呼也就变了。
  
  昨日,跟随双谐一同回到大朙的他,因为旅途劳顿、加上身无分文,所以刚下船这一天一夜,他都待在客店房间里,门都没怎么出,而双谐也因为在跟魏赵商量事情,无暇顾他。
  
  不过今天不一样了,孙黄二人眼下已是无事一身轻,那便是街溜子本性发作,高低得带着老胡出去开开眼界啊。
  
  而时隔二十年才重回故土的胡闻知,确实也是需要有向导带带他,不然很多生活上的细节和习惯他都有点不适应了。
  
  “怎么样?老胡,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?随便提,钱不叫事儿啊。”
  
  这天中午,三人刚从当地一家不错的饭馆里走出来,还在剔着牙呢,孙亦谐就已经在问胡闻知下一家去哪儿了。
  
  “害,哪儿都想去,都见过,又都新鲜,呵呵……”紧随其后的胡闻知,那脸上尽是喜悦。
  
  作为一个智略城府都已磨练得不俗的人,其实他很多年都没露出这神情了;事实上,昨晚在客店房间里一个人吃晚饭时,仅仅是因为久违地吃到了中原的饭菜,他还偷偷抹了几滴眼泪。
  
  此刻谁又能知道,他这句简简单单的“都见过,又都新鲜”背后,是整整二十年的漂泊所留下的遗憾和唏嘘。
  
  “那要不去集市走一圈?买点穿的用的。”很快,黄东来便建议道,“听说本地的织业在全国也是排的上号儿的,我们这几个月跑下来,置换的衣服都快烂完了,正好一起去整几件呗?”
  
  他这主意靠谱,三人说走就走,不多时,他们已行到了集市的正街口。
  
  三人还没进去呢,便见得不远处人头攒动、议论纷纷。
  
  这热闹,能不去看看吗?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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